一、医保卡范围
我院是经省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、卫生部门及医疗保险机构审查批准的医疗机构。省、市医疗保险机构颁发的IC卡(简称医保卡)均可在我院使用。
二、医保卡就医要求
医保卡是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的主要凭证,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、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,可通过医保卡在刷卡机上直接与医院、药店结算。住院时,凭卡办理入院、出院手续,其中自付的医疗费用可凭卡及现金支付。医保卡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。
三、就诊
医生在为您诊治时,如果您对检查、治疗、诊断有任何疑问,可向医生咨询。
四、医保卡住院费用结算
1、住院费用由四部分组成:个人全自费医疗费用、个人按比例自付费用、住院起付费用(即门槛费)、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费用,而前三项费用均由个人承担。
2、办理入院,参保人员先要刷卡核对,并向医院缴纳一定数额的预付金,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办理出院手续时结清自付费用。
3、医院与医保机构的计算机是联网运行的,定点医院、参保个人及就诊的各种信息都存在数据库中。因此,医保涉及的三方(医保机构、医院、个人)均通过网络来办理各项业务。
4、患者住院期间,院方每日通过微机传输病人当日的医疗费用。办理出院时,收费人员打印出患者的结算清单,照单结算个人自付费用,其余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机构进行结算。
五、关于起付费
起付费也称“门槛费”,指统筹基金在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之前,由参保人员按规定需先用个人账号或现金支付的费用。起付标准由医保机构掌握,微机系统自动显示。
六、医保服务承诺
我院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准则,对医保患者实行医护人员全程导诊陪护。住院部实行“每日结算清单”制,即患者每日用药、治疗及手术费用都要告知本人签字认可,让病人明白消费。我院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,做到因病施治,合理用药,合理检查,合理收费。